韩伟宏:好友欠款不还,法院调解冰释前嫌
原告刘某与被告桑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被告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借条,双方约定每月1%的利息。这期间,被告虽陆续还款,但截至2023年8月,仍然欠原告10000.00元本金。这时,原告由于经济困难开始向被告催讨债务,怎料到一路困难重重,被告总是以各种原因拒还欠款,万般无奈之下,被告只能将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偿还债务。
在与当事人沟通后调解过程中,我通过音视频等形式细致地给被告桑某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告诉被告欠钱不还的严重后果:不仅要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如一直躲避不解决问题,最终可能还会上失信名单,得不偿失。通过摆事实讲情理,做到有理有据,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获得当事人信任,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情绪。经了解,借款人并不是恶意拖欠欠款,而是因为现在生意确实不好做,所以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
经过多次调解不断缩小分歧,最终被告桑某自愿于2023年11月3日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因现在生意不太好,经济能力有限,所以承诺等生意好一点再归还原告利息,原告念在多年的好友情分,答允不追究剩余的利息,被告也感到很愧疚,就当庭兑现偿还原告的本金,多年的好友也握手言和,原告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至此,这起案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结事了化纠纷,定纷止争促和谐,我们诉前调解员坚持用心用情解决好每一起“小纠纷”,办理好每一件“小案件”,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以调解为先,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妥善修补了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裂缝,使得友情得以挽回重续,深刻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度,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