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文本
(草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编制
承德市财政局审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5.提前下达2023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人民法庭(半截塔、朝阳湾、新拨、棋盘山、克勒沟、四合永)、审判法庭维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1)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大局水平。紧紧围绕全县抢抓机遇、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主题主线,妥善审理经济转型。县法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推进司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为全县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重视涉民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工作,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曝光力度,严厉打击“老赖”。
(2)努力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充分运用繁简分流、简易程序、专业化审判等多种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创新完善便民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增强诉讼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立案工作,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当事人的诉权依法及时行使;改革执行工作,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作配合,逐步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开展巡回审判,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便利。
(3)努力提高司法公开水平。建立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依法上网公开,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法院信息,以公开倒逼审判质效的提升;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升级诉讼服务大厅、电子印章、12368热线功能等实现诉讼案件从立案、审理、裁判到执行全程网上运行,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提供服务;发扬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机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全面及时的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正义。
(4)努力提高法官队伍建设水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对党忠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热情关怀和严格管理相结合,激励干警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查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5)努力落实司法改革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继续推进审执分离、诉访分离、轻刑快审等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改革中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干警想得通、方向明、干劲足、行动快,确保法院队伍稳定、审执任务质效双升,绝不因改革影响队伍士气,影响法院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分项绩效目标
1、案件审判与管理
绩效目标: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绩效指标:案件结案率、案卷归档率。
2、案件判决执行
绩效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执行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增强执行保障,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绩效指标:案件判决执行率。
3、司法救助
绩效目标:改革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护被侵权人合法利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绩效指标:涉法涉诉类案件的息诉罢访率
4、法院事务管理
绩效目标: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总结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经验,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外宣传以及舆论引导,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综合事务管理:领导全县人民法庭的监察工作;管理全县法庭司法行政工作;承办其它应由县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绩效指标: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能力提升率。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为实现2021年度绩效目标,结合我县行政司法工作实际,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把加强和完善司法领域各方面的制度,作为司法改革发展的大事要事来抓,全面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政策体系,深化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司法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加强支出管理。按照财政序时进度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按季度通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院党组会定期研究调度支出进度工作,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对预算执行不力和支出不合理的,进行约谈督促整改,确保6月底项目支出进度达到60%、10月底达到90%、12月底不低于95%。(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县财政院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绩效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运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四)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照县财政和上级法院要求,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对自评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投入的财政资金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五)规范财务资产管理。严格经费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务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院系统国有资产购置、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工作,不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六)加强内部监督。在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方面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权力滥用。科学设置内设岗位、管理层级、职责权限,细化权力运行流程,严控岗位廉政风险。(七)加强宣传培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预算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县法院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32800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码 | 13080023P000300100011 | 项目名称 | 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含企业破产保障经费) |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110.00 | 其中:财政 资金 | 110.00 | 其他资金 | |
此资金用于弥补法院办案业务经费不足 |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1.本年度办案业务经费(企业破产保障资金)项目预算110万元,解决法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短缺问题,实现其社会效益,通过管理使用此项目资金,不断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数量 | 当年办案数量 | ≥10000件 | 审管办统计数据、立案庭收案数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准确率 | 准确支出数/支出总数 | ≥98% | 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要求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及时率 | 及时支出数/支出总数 | ≥95% | 支出进度要求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数 | 各项经费成本 | ≤110万元 | 最终核定数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情况 | 审判、执行、司法救助等工作的开展是否得到保障 | 良好 | 不断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以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是否有利于审判、执行、司法救助、信访维稳等工作的长远发展 | 良好 | 符合审判、执行、司法救助、信访维稳等工作的长远规划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率 | 满意机关工作人员数/机关工作人员总数 | ≥95% | 机关要求 |
32800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码 | 13080023P00029910001D | 项目名称 | 2023年公务运转经费 |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258.00 | 其中:财政 资金 | 258.00 | 其他资金 | |
本年度公务运转经费项目预算258万元,解决法院公务运转经费支出短缺问题,实现其社会效益,通过管理是使用此项目资金,保障法院正常工作运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1.目标内容1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员数量 | 服务外包项目保障人员数量 | 186人 | 各项经费成本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准确率 | 准确支出数/支出总数*100% | ≥98% | 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要求 | |
时效指标 | 运转经费支出及时率 | 及时支出数/支出总数*100% | ≥95% | 支出进度要求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数 | 各项经费成本 | ≤258万元 | 实际标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正常办公条件保障情况 | 能否保障法院正常运转 | 良好 | 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保障公职人员履职需要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以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能否保证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良好 | 为机关长远工作规划做好保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率 | ≥95% | 机关要求 |
32800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码 | 13080023P00029810001P | 项目名称 | 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及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462.86 | 其中:财政 资金 | 462.86 | 其他资金 | |
此项目用于弥补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不足 |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1.此项目用于弥补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不足,通过管理此项目1、充实司法辅助人员力量。2、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3、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保障法院正常运转。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总人数 | 在岗书记员、劳务派遣、临时工人员数 | ≤92人 | 单位人员编制数 |
质量指标 | 工资发放准确率 | 准确发放数/发放工资总数 | ≥98% | 发放核定数 | |
时效指标 | 按月足额拨付资金 | 按月足额拨付资金数/月应拨付资金数 | ≥98% | 发放期限 | |
成本指标 | 预算成本控制数 | 预算人员工资总额 | ≤462.86万元 | 发放核定数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机关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率 | 尽职尽责人员数/机关人员总数 | ≥98% | 机关工作人员足额领用工资,保障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按“三保”政策,工资逐月及时足额发放 | 人员工资保障情况 | 有效持续保障 | 发放实际情况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率 | 在岗工作人员满意度 | ≥95% | 实际情况 |
32800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码 | 13080023P00030110001N | 项目名称 | 2023年人民陪审员及特约调解员补助经费 |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53.00 | 其中:财政 资金 | 53.00 | 其他资金 | |
此资金用于解决法院人民陪审员及特约调解员补助经费支出短缺问题 |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1.本年度人民陪审员及特邀调解员补助项目预算53万元,预计陪审案件数量不少于1000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不少于2000件,解决法院人民陪审员及特约调解员补助经费支出短缺问题,从而保障法院工作正常进行,实现其社会效益,通过管理使用此项目资金,使法院的人民陪审及诉前调解工作正常进行,从而保障法院正常运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领取补助、补贴的人数 | ≥20人 | 以补助发放明细表为准 |
质量指标 | 发放覆盖率 | 发放覆盖率=实际发放补助、补贴人数/符合补助、补贴要求人数*100% | ≥98% | 以补助发放明细表为准 |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按时发放补助人数/发放总人数*100% | ≥95% | 以补助发放明细表为准 | |
成本指标 | 人均补助标准 | 考核每人发放补贴、补助是否超标发放 | ≤3000元 | 以补助发放明细表为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幸福感 | 通过补贴补助发放提高居民幸福感 | 有效提高 | 机关要求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促进社会和谐 | 通过各类补助发放, 提高居民幸福感,长期促进社会和谐 | 长期促进 | 机关要求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贴对象满意度 | 补贴对象满意情况 | ≥95% | 机关要求 |
5.提前下达2023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人民法庭(半截塔、朝阳湾、新拨、棋盘山、克勒沟、四合永)、审判法庭维修)绩效目标表
32800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码 | 13080023P00033710006G | 项目名称 | 提前下达2023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人民法庭(半截塔、朝阳湾、新拨、棋盘山、克勒沟、四合永)、审判法庭维修) | |||
预算规模及资金用途 | 预算数 | 120.00 | 其中:财政 资金 | 120.00 | 其他资金 | |
用于弥补两厅建设资金不足 | ||||||
资金支出计划(%)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1.本年度法院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预算120万元,解决法院办案业务经费支出短缺问题,实现其社会效益,通过管理使用此项目资金,不断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数量 | 当年办案数量 | ≥10000件 | 审管办统计数据、立案庭收案数 |
质量指标 | 经费支出准确率 | 准确支出数/支出总数 | ≥98% | 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要求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及时率 | 及时支出数/支出总数 | ≥95% | 支出进度要求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数 | 各项经费成本 | ≤110万元 | 最终核定数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情况 | 审判、执行、司法救助等工作的开展是否得到保障 | 良好 | 不断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以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 是否有利于审判、执行、司法救助、信访维稳等工作的长远发展 | 良好 | 符合审判、执行、司法救助、信访维稳等工作的长远规划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率 | 满意机关工作人员数/机关工作人员总数 | ≥95% | 机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