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荐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工作的通知》要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拟推荐1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人选。经自上而下、逐级差额、民主择优、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推荐,拟确定郝建朋同志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人选,现公示如下。
郝建朋,女,汉族,1986年4月出生,山东省平度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棋盘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郝建朋同志2012年7月毕业后进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她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审判一线,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的职务。在从事审判工作过程中,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始终严格遵守程序法、实体法的规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秀成绩,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同事和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现对郝建朋同志进行推荐前公示,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理部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受理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
受理电话:7978081
2022年8月16日